亲身经历告诉你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我在原公司工作六年,我的劳动合同在今年三月份到期,刚和公司处理好离职的事情,过程有些曲折但还算顺利。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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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疫情发生后,收到领导第一通电话,意思是现在特殊情况,考虑到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后面不再续约,让我现在可以多关注其他工作,早做打算。看似特别贴心的劝解,但其实想要我提前离职。我说现在是疫情严重期间,出去找工作根本不可能,我表示如果复工,我等通知上班,但如果公司要提前解聘,按照正常流程即可,领导说那你在家等通知吧。

第二阶段

公司迟迟没有复工,我开始查询疫情期间劳动法的规定以作准备。后来公司复工,通知部分员工上班,包括我在内的其他员工等待通知。之后接到领导的第二通电话,和第一通电话内容一样,希望我自己去找工作,并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我提出希望能继续续签合同,回复我继续等待通知。

第三阶段

一直到劳动合同到期日之后公司没有再联系我,在我了解了相关的劳动法后,我决定去公司。

重点来了!!!快来做笔记!!!!

1、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要顺延。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公司不续签合同有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一般劳动者都能得到经济补偿,不过,如果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合同不续签要提早多久通知

一般情况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

到公司沟通,含蓄温暖,旁敲侧击,引导诱惑,打感情牌苦情术等等,希望让我自行离开,但不明确公司应该怎么处理不续签的事情,一直问我怎么考虑,我表示看公司如何处理,复工或办理不续签离职手续。这时领导才说出,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事情(公司其实知道劳动法相应规定,只是想办法可以避免就避免)。

谈到赔偿金正题后就比较简单了,按法律规定支付五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期间有讨价还价,消减了工资,虽然最后确定的赔偿金比实际低了一些,但总算顺利结束了。交接工作,力所能及的帮忙处理一些事情,帮助公司过渡过来,也算是圆满的结束了。

建议大家多了解劳动法的知识,出现问题可以协商的情况下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再去申请劳动仲裁,不要过于冲动激进,也不要怕麻烦怯懦,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和证据,只要事实存在,我们会得到法律的帮助的。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成立劳动关系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以,大家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