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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给予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记功奖励的决定》,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16名工作人员和12个集体给予了记功奖励。

这是我市首次在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践行宗旨,奋发作为,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作出了重大贡献。本次奖励坚持把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向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由基层推荐,多方面听取意见,做到好中选优,确保了专项奖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奖励旨在通过奖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齐心协力、砥砺前行,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信在榜样力量的感召下,全市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勠力同心、努力拼搏,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扬州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

记功个人名单

1、扬州市农民教育培训指导站

郑 伟

2、扬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老师)

袁玉英

3、扬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徐 艳

4、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高 波

5、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办事处

袁 峰

6、宝应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服务中心

李伶俐

7、宝应县氾水镇综合服务中心

赵 军

8、高邮市农村环境监督管理站

杨 静

9、高邮市送桥镇综合服务中心

徐兴国

10、仪征市马集镇综合服务中心

焦润梅

11、仪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挂职民政局救助科)

吴佳佳

12、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于 健

13、扬州市邗江区瓜洲初级中学

纪国昌

14、扬州市邗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

童 璐

15、扬州市广陵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孙 辉

16、扬州市广陵区农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黄 睿

扬州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

记功集体名单

1、扬州市公路管理处

2、扬州市畜牧兽医站

3、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科技新城办事处

4、扬州市学生社会实践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宝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7、仪征市月塘中心卫生院

8、仪征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9、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10、扬州市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

11、扬州市邗江区方巷中心卫生院

12、扬州市广陵区农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来源:扬州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