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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业务停办及停机时间安排

(一)2021年4月19日18:00时起,全市税务部门暂停所有医保申报征收工作。

(二)2021年4月24日18:00时起,全市医保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二、新系统上线时间安排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停机两周后,开始上线测试运行,逐步恢复医保业务办理。开展医疗保障业务服务具体事项,将在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停机影响范围及处理措施

系统停机期间,全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影响全市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和医保结算服务。

系统停机期间,市医保局将联合市税务局对所有未缴费的医疗保险核定单进行作废处理,待新系统上线开机后,由医保部门重新批量推送未交费核定单,通过医保一税务平台推送至税务业务系统。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医保市本级咨询电话: 0312-7590234、0312-7590235、0312-2029133、0312-7590225、0312-7590238

税 务 咨 询 电 话 :0312-12366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