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男子准备和女子结婚,女子结婚的前提是,婚后不能和父母在一起住,男子陷入两难。最终,男子父母为了儿子的婚事回了老家。

婚后夫妻两人的生活时有摩擦,在婆媳关系上更是争吵不断。男子忍无可忍准备离婚时,发现自己得了癌症,男子的父母和姐姐、姐夫立即从老家赶来照顾男子,而妻子因为工作少了对丈夫的照料。丈夫去世前在网上发布帖子,表达了对妻子的不满,同时留下遗嘱,将房子和千万遗产留给了父母和姐姐、姐夫,给儿子留下40万,给妻子留下了一辆车。

妻子不服,最终法院判决,按照遗嘱来执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从情理上来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这名男子夹在婆媳之间,确实是挺艰难的。一边是生养自己的父母,一边是朝夕相处的妻子,婆媳有隔阂,做丈夫的很难平衡。所以说在结婚之前,就要充分的两家双方的家庭,两方的生活环境,以及对家人的态度等等。有些看似不大的问题,可能就会成为矛盾的导火索。就拿生活习惯来说,比如男方爱吃米,女方喜欢吃面条,在热恋阶段都可以相互的迁就,但是真正到了漫长的婚姻生活中,往往生活习惯就会导致感情出现问题。

古人说“门当户对”,其实按我的理解,“门当户对”不一定是金钱或者社会地位上平等,主要是两家人的生活、文化、环境等等,差异太大确实很难融为一体。

再说说法律,男子分割自己的遗产,可能有自己的考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自己的继承人。也就说,只要遗产是个人财产,男子即使送人也是可以的。

至于留给儿子40万少不少,立遗嘱方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和1500万相比,40万确实不多,但是只要这40万可以满足孩子到成年的生活费用,也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本期内容,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法律智囊团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