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日前,青海省检察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宁军事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军地协作推进涉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通过建立健全军地检察机关之间、军地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之间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合力解决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损害问题,协同办理在国防资产、军人军属与退役军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

《意见》强调,要紧紧围绕协作重点聚焦用力,妥善办理贯彻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落实给予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在生活、医疗等方面的优待措施不到位的公益诉讼案件;要妥善办理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军用机场净空规定等法律法规,擅自进行采石、取土、爆破活动和修建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公益诉讼案件等。

《意见》指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履行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英烈保护监管职责中,发现可能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的,应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存在应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查处的侵害退役军人优先权利和英烈权益行为的案件线索时,应及时移送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地检察机关要采取磋商、召开圆桌会议、事后回访等方式,积极帮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不断凝聚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合力。(检察日报 李维 王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