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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背景:A公司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护肤产品销售,每季度的含税销售额是33万左右。

客户需求:为其进行专业的税收筹划。

宜久专家建议:A公司的前三个季度的开票销售额控制在30.9*3=92.7万内,剩余的39.3万在第四季度开具发票。

税筹筹划前:

A公司年增值税应纳税额=33/(1+0.03)*0.03*4=3.85万

税收筹划后:

A公司年增值税应纳税额=39.3/(1+0.03)*0.03=1.15万

总结:节税2.7万

方案依据: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不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