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置电动三轮车、自行车、轮胎等障碍物;上地锁,将路面的临时停车位据为己有;餐馆、店铺占据店面前公共临时停车位,只允许到店顾客停车……各种障碍物圈占公共停车位,对市民出行造成影响。连日来,元宝区城管局、城管中心联合元宝交警大队对锦山大街、江城大街、坝岗路、菜市街、兴隆街等道路两侧上述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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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整治的同时,向沿街商铺和个人进行了创城工作宣传,强调严禁私自占用公共资源,根据“门前四包双向服务管理机制”,做好商铺门前管理,随时监督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问题,共同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共清理废旧轮胎、反光锥筒、塑料桶等各类占用停车位物品110余件,清理废旧自行车1辆、破损自行车架8个,清理停车位6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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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元宝区城管部门将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动,由主次干路向背街小巷延伸,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辖区道路巡查管控力度,避免圈占公共停车位现象反弹。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和商业网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都是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为目的,任何商家及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占用。

来源 丹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