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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17时34分许,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行至县建设大道尧庄路口附近处时,晕倒在地,驾驶人浑身酒气,情况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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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发现驾驶人侯某走路踉踉跄跄,满脸通红,说话醉意十足,疑似酒后驾驶,遂将其带至大队接受调查。经调查,驾驶人侯某于当天下午4点钟左右在县城华美国际附近商店购买并饮用了白酒,后骑摩托车至尧庄办事,途中酒意上涌,便躺在路上睡着了。

经抽血检验,驾驶人侯某体内乙醇含量271.9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而后,民警在对侯某信息核查时发现这竟是侯某第四次和公安部门“打交道”!

第一次:2018年8月16日因醉驾被法院判处4个月拘役,6000元罚金驾照吊销。第二次:2019年2月2日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5日。第三次:2020年1月5日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四次和公安部门“打交道” 都没有让侯某加深对违法行为的认识, 这次他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目前,侯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屡教不改、冥顽不灵、迷而不返…这些成语用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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