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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1年4月9日—2021年6月9日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围绕“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突出“三个聚焦”深化政治监督,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促进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落实市委“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思路、开创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否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是否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时存在本位主义,讲条件、讲困难、讲客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否认真落实全市重点工作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实施“七大攻坚”任务,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执行抓落实,取得工作实效。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有没有警觉性不强、底数不清、监管不力、党员信教以及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是否认真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切实防止宗教与我争夺群众争夺阵地。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结合机关单位特点,既发现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增加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问题,也发现脱离群众、“衙门作风”、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向基层“甩锅”等官僚主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认真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有没有主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集成整改、一体整改;是否把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没有真改实改;是否存在“过关”心态,以及会议整改、纸上整改、数字整改、避重就轻、边改边犯、虚假整改等问题;是否深化整改,把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及时解决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有没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生冷,甚至简单粗暴等问题;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执法司法、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力寻租、关联交易、以权谋私、“红顶中介”等问题,在资金申报发放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是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看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能否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没有“三重一大”事项不上会不研究,搞 “一言堂”、家长制,有没有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档案造假等问题;是否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有没有“三超两乱”,打政策“擦边球”,制定“土政策”等问题;是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有没有“吃空饷”、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是否加大正向激励力度,督促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在重大任务面前和关键时刻敢冲敢上,有没有自保自满、得过且过,推诿扯皮、上推下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问题。看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是否清明,有没有团团伙伙、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裙带关系等问题;政治生活是否严肃规范,是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没有随意化、形式化、庸俗化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是否统筹谋划推进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是否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八大工程,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否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是否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严格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和日常教育管理,有没有“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

四是市委要求巡察的其它问题。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市政府办公室巡察期间,开通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859522830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巡察组电子邮箱:zcswxcz04@163.com

意见箱设置位置:市委市政府1号楼北1楼西步行梯东墙、市为民服务中心1楼东电梯步行梯东墙。

巡察组接访地点:市委市政府1号楼北4楼452室。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政府办公室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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