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周年+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民勤公安交警三小时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第一时间要立即报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可现实中总有肇事者,或因内心恐慌 或因心存侥幸,一跑了之。可无论你躲到哪里都逃不出交警的眼睛。
日前,民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奋战3小时,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曾某杰抓获归案。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16日17时12分,何某存电话报警称,在民勤县东坝镇一乡村道路上其妻子被一辆白色小车撞伤且伤势严重,白色小车逃逸,请求出警。
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办案民警到达后只发现撞后遗留部分白色小车辆散落物,没有其他物证。经过初步勘查,定性为一起肇事逃逸案。
警情就是命令,随即,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查缉预案,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侦破小组从车型、路线、目击者、受伤人员及家属等多方面入手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通过现场走访摸排、调取沿路监控等,在漆黑夜晚,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发现蒙MCL6**号小型普通客车有重大嫌疑,并通过“指挥交管和公安大数据”分析后,在民勤县东坝镇一村社居民家中找到蒙MCL6**号小型普通客车。经过现场比对,确定蒙MCL6**号小型普通客车为肇事逃逸车辆。
经进一步询问调查,曾某杰为肇事车辆驾驶员,办案民警将曾某杰抓获后立即对驾驶员曾某杰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了酒驾检测,并带驾驶员曾某杰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提取血样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同时,经抓获现场询问,违法行为人曾某杰对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1月16日下午饮酒后驾驶蒙MCL6**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因其感觉事故造成损失不大,且有饮酒,就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经司法鉴定,曾某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3.66mg/100mL,交警大队认定曾某杰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伤者李某某尚在治疗当中,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2000元,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事故猛于虎
生命安全大于天
语轻教训重
安全驾驶,才能平安回家!
民勤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而不是逃逸,更要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来源:民勤县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