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塑料制品禁限规定告知书

全县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河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塑料制品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省监办〔2020〕227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特向您实施告知相关事宜:

1、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2、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3、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4、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

5、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6、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2021年4月16日

来源:封丘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