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银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袭警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月27日21时许,北海市公安局电建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出警处置一女子准备在侨港海滩轻生跳海的指令,马上指派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出警处置,民警找到该女子张某后,得知该女子是被刘某因传销骗至北海。

民警在欢乐海滩一停车处找到刘某,在现场传唤涉嫌传销的刘某时,遭与刘某一起的女子韩某大声质问、手机砸脸,抗拒民警执法,并持玻璃瓶殴打民警头部,导致其头部、手部受伤。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手段对正在依法执行警务的人民警察、辅警进行人身攻击,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袭警罪,遂决定对韩某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三十一条)

原标题:袭警,逮捕!银海区检察院批捕两起袭警案犯罪嫌疑人

[此文来源: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