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0月,正在河北拍《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民警带走,理由是乱搞男女关系涉嫌犯下“流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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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为迟志强叫冤,认为谈个男女朋友发生点婚前关系根本不算事,跳个舞娱乐一下也是人之常情,因为这事入狱实在太冤了。

到底冤不冤呢?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来说真的不冤,当年法律在这方面有明文规定,违法了就应该判刑。

甚至说迟志强自己都不觉得冤。前不久他发视频回忆当时的场景,说听到民警说出“南京”两个字脑袋就是“咯噔”一下,没有任何反抗就上了警车。

迟志强的反应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他知道法律有这方面的规定;第二,他在南京搞的那些事有点“过火”。

到底有多过火?我们从两个角度可以管中规豹一下。一个是当时迟志强沉迷于跳“贴面舞”,男男女女凑在一个房间,窗帘拉上,录音机伴奏,男女互相搂抱,随着关系的深入抱得也越来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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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迟志强自己对于“贴面舞”的陈述,实际是什么情况呢?作家刘索拉在《锵锵三人行》上说过,所谓“贴面舞”实际就是耍流氓。跳舞只是幌子,夜深人静的时候灯一黑就可以干点“什么”了。

刘索拉称这些人其实就是中国的“嬉皮士”,只是太小众没能成气候。

作为经历过那个年代又无利益瓜葛的人,刘索拉的说法应该是可信的。

另一方面,迟志强的“流氓罪”中有一条“聚众YL”的罪名,这就太严重了,说明他当年的行径还是有点“惊世骇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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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理解,当时只有25岁正当红的迟志强怎么就“堕落”了呢?说起来这一切都跟一个神秘女子有关。

1983年刘晓庆等人在南京拍完戏想回北京,就找在南京呆了一段时间的迟志强借车。迟志强经制片厂司机介绍认识了一位“大姐姐”,正是在她的引诱下迟志强才接触到了贴面舞,并从此难以自拔。

这个“大姐姐”到底何方神圣,能接触到明星还能一夜之间发生关系?

这位大姐大有来头。综合迟志强多次访谈以及部分自述,基本可以得出一个大概的轮廓。

“大姐”比迟志强大10多岁,认识迟志强的时候已经离婚,喜欢浓妆艳抹打扮自己,是圈内有名的“交际花”。

“大姐”生活作风应该也有点问题。认识迟志强第一天就发生关系,还是半夜自己钻的迟志强被窝。

把迟志强灌醉后司机劝他在“大姐”家留宿,迟志强答应后司机给“大姐”使了一个颜色,说明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且“大姐”的作风在圈内已经无人不知了。

实际上“大姐”的身份相当不简单,甚至说非常“高贵”。迟志强第一次去她家就被惊呆了:一整栋楼都是她家的,足足有20多个房间,院子里一队警卫排持枪守卫,看起来宛如一座城堡。

那个年代小轿车还是稀罕物,大明星迟志强都买不起车,“大姐”就已经开上了红旗、上海,还有两辆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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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大姐”不是一般人,至少比明星牛气多了。

迟志强入狱后“大姐”也因“流氓罪”被军事法庭判刑一年。具体“大姐”叫什么名字,父母是谁,迟志强38年来没透露过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