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严厉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保护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和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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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上午10时50分许,大方公安交警八中队在新城区恒大民族中学门口开展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根据大队指挥中心布控指令,查获一辆贵F0***8号的小型轿车存在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姜某荣(男,53岁,大方县对江镇人,现住贵西苑小区)因跑网约车将原来车号牌注销后,挂成公司户,而原来车牌号录入住宅小区门禁系统,公司户的车牌不能进出小区,为了方便进出小区,于是使用原来车辆的号牌。姜某荣使用套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大方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其记12分,罚款3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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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要认清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的危害性,主动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并要严密保护自身车辆牌证信息,防止牌证信息泄漏,被他人挪用、套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对发现使用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举报

电话0857-5250202。(林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