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网上有一段男生在校园里遭同学欺凌的视频,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4月16日,河南濮阳市示范区公安分局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通报中称,当地第一高中的高一学生时某在老师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同学殴打。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抓取了7名涉案人员,这7个人都是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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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之前视频中曝光的内容显示,这名被打的男孩在校园内被许多人围着,不断地扇耳光,用脚踹,施暴者用力之重,甚至连手里打人的棍子都给打断了。在被打的时候,这群施暴者还要求男孩下跪道歉,不但对男孩进行了肉体上的殴打,还进行了人格上的侮辱。

从公安机关发布的警情通报中我们了解到,这7名施暴的男子当中,16周岁的刘某和董某、15周岁的曹某、17周岁的刘某某、15周岁的任某是当地濮阳市第一高中的高一学生。15周岁的谭某、16周岁的程某是当地元龙高级中学的高一学生。因为生活琐事,几个人联合起来,在学校内对时某进行了殴打和侮辱,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4月14日下午,时某在班主任老师的陪同下来到示范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进行报案。收到消息之后,警方立刻展开了调查,将涉案人员抓捕到案。在处理结果中显示,曹某、任某因犯案的时候未满16周岁,所以不予执行;刘某某因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予执行;刘某、董某、程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谭某因未满16周岁,构成寻衅滋事罪,不予执行。

对于这种处理结果,不少网友都表示不认可,虽然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样判没有问题,但对于犯罪分子来说这种处罚也太轻了,相当于做完之后没有得到处理,对他们来说并没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也让后来的同学看到了,原来那种校园霸凌就是这种简单的后果,会对青少年起到不好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