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上,要开走的时候却发现车轮被一把大锁给锁住了,福州的陈女士在开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车走不了了,车窗上还贴了一张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锁车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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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陈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件关于停车导致的问题。她说,自己明明把车停在了路边的停车位上,可是却被人给锁住了。根据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开的这张告知单上显示,由于陈女士拖欠停车费,所以公司有权锁她的车,陈女士要把欠的款交上之后才能打开。

据陈女士表示,4月11日下午,她要取车去上班的时候,发现车被锁住了,而告知单上写着已累计多次未缴纳“占用城市道路资源费”,根据《福州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予以锁车。在交钱的时候,陈女士发现,自己要向福州华荣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交1278元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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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女士交罚款的当天,她发现这个路段上不止自己的车被锁了,还有好几辆私家车都被锁车,催缴停车费。锁车属于公权力的范围,作为一家企业,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到底能不能随便锁市民的机动车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带这个疑问,记者联系到了当时贴单子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我只管贴单,不知道谁锁车,锁车是公司的另一个部门负责的。

随后,记者拨打了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电话进行咨询,客服人员表示,锁车是依据《福州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但没有收到法律上的文件。

对此,有律师表示,该管理有限公司对欠费车主私自锁车的这种行为是限制公民财产权利的行为,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的。作为一家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车主拒不缴费,可以催缴或者起诉,私自锁车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