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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下午,周家桥街道邀请长宁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的工作人员走进天山河畔花园,为居民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涉税政策宣传。

张阿姨

我今年70多岁了,在这个小区有一套160多平的房子,产证上是自己以及老伴的名字,打算把这个房子赠送给女儿,要不要交税?

张阿姨,像您这种情况,房产赠与给自己的直系亲属,您是不需要交税的,您女儿需要缴纳3%的契税。

工作人员

张阿姨

除了这个方式,我是不是还能通过买卖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女儿?

首先您得考虑女儿是否限购,如果您女儿不限购的话,您是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女儿的。如果是买卖的话,您需要缴纳差额5.3%的增值税及附加,而且您名下还有另外一套房子,所以不符合“满五唯一”,需要缴纳2%的个人所得税。您女儿还需要缴纳3%的契税。

工作人员

张阿姨

那假如我过世了,这个房子如何给到女儿?

百年以后,您女儿只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将这套房产变更到她的名下。像父母、配偶、子女这些直系亲属是有权继承您的房产的,而且这些人继承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

工作人员

4月16日下午,在周家桥街道天山河畔花园内,来自长宁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的工作人员聆听了居民陶阿姨的询问后,进行了详细解答。

“我们第三税务所的主营业务就是不动产交易涉税,此次进社区进行便民服务,也是考虑到大多数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因此想要有针对性地向他们普及房屋相关的一些缴税政策,让他们从活动中真正获益。”长宁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庄运告诉“宁宁”。

据悉,今年4月是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为“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周家桥街道以苏州河为纽带,组织税收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集中宣讲、一对一辅导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税法知识、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水润万物 税泽民生”的税收理念。

记者、摄影:朱文轩

编辑:李 博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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