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该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时代,自此时正式到来。但是,在此之前,生育二孩是违法的且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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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益阳的何先生非常苦恼,因为他收到了一张时隔九年的“迟到”的违法生育通知单,让他不知如何是好。而该张违法生育通知单在各大网络平台流传,引起了无数网友的讨论。

网传通知显示:当事人何某在与前妻蔡某2003年7月结婚,婚后于2004年1月婚内生育第一个孩子,系男孩,属政策内生育;双方于2012年3月15日离婚后,蔡某于2012年7月1日生育第二个孩子,系男孩,属政策外生育。

请你于2021年4月29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女方所生政策外二孩与其非亲生子女的确凿证据。逾期不提交证据的,将依法推定其子女为前婚配偶的亲生子女,将对其按违法生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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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张网传通知单到底是不是真的呢?对此,媒体记者致电涉事的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后者证实确实下发了该通知,但至于为何时隔近9年才下发该通知,对方并未正面回答,称后续官方将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

4月17日8时25分,益阳赫山卫监局发布的关于对何某某涉嫌违法生育有关调查的情况说明,其表示:

4月9日,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关于“何某某于2012年7月违法生育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的实名举报后,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开展走访调查、资料核对、信息核查、询问调查等。4月13日,我局书面通知被举报人何某某协助调查。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行文不严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我局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那么,现在问题的关键是,离婚后生育的二孩到底是谁的孩子呢?有网友推测,他们二人当初可能是假离婚,就是为了生二胎,毕竟当年的超生处罚还是很贵的;第二种可能就是女方婚内出轨而选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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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何某违反了九年前的法律,却在当时没有发现,在九年后的今天经人举报才发现,那么九年之后才发现,还要处罚合理吗?

针对9年后“补罚”一事,有专家表示,在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前,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是符合当时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的;若是在当前全面放开二胎的情况下,继续对政策放开前生育二孩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如果真的要处罚的话,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

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