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4日)下午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宗纵火案

被告人李某犯放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四年

▲视频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事发于去年12月20日凌晨4点左右

李某酒后走到某垃圾房时

用打火机点燃数个垃圾桶内的垃圾

使垃圾房和垃圾桶被烧毁

而他点燃了垃圾桶后

就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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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拍到的画面

▲监控录像拍到的画面

有群众马上报警

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

今年1月

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李某说他当晚喝了酒

因为找不到工作

想发泄心中的不满

所以点燃垃圾桶

并拍摄了视频发送给朋友

然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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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手机拍摄画面

被公安机关抓获后

李某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并表示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

给公共安全带来的危险和隐患

案发后

李某对被害单位进行了赔偿

南沙法院审理认为

公诉机关指控

李某犯放火罪的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指控罪名成立

李某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

和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

从轻、从宽处罚情节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无独有偶

福建一女子汪某同样因为

没有理智处理负面情绪而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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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该女子

邀请13名亲友到家中做客

期间悄悄放火

随后找借口出门

离开时将大门反锁

企图将所有人烧死

所幸邻居发现并报警

13人被救出

近日

福州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

认定汪某犯故意杀人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据悉

汪某与13名亲友并无矛盾

因其婚后不幸福

造成心理扭曲

才走上犯罪道路

法律规定: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纵火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

个人要理智处理好自己的负面情绪

通过正当手段调节心态

切勿为了发泄情绪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信息时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头条新闻

▌编辑:冯晓蕾

▌审核:邢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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