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载自:朝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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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那些古代历史上,中外各种“爱美”的“小花样”,在“为了美不要命”这事儿上,首先值得一说的,却是“魏晋南北朝老爷们”的一项震撼操作:食玉之风

在中国古人的“崇拜”里,对“玉”的崇拜一直有极高的位置。名贵的美玉不但是至高的宝物,更是财富与权力的象征。

发展到魏晋南北朝年代,爱玉爱到骨头里的“魏晋精英”们,终于开始流行起一个奇特的风潮——爱玉,就要把玉吃下去!“食玉之风”从此流行。

可这玉虽然美丽动人,但到底是冷冷的石头,怎么能吃得动呢?这可难不住那群“精英吃货”们。磨成粉屑当饭吃,就成了“玉屑饭”。还可以捣成米粒大小,用酒泡着喝,就成了“玉液”“玉酒”。

好些“聪明人”还不断加佐料,比如可以用“无心草木和之”,简直成了“有 玉 有草”的“大餐”,放开肚子大吃。

为什么会有这奇特风气呢?原因当然很多,在那个文化杂乱社会动荡的“魏晋南北朝”时代里,这些出身“门阀家族”且衣食无忧的“社会精英”们,日常却常深感空虚寂寞冷,外加那时代瘟疫横行,即使他们这群特权阶层,有时也会感染。

而这“食玉”行为呢,传说中既能“一生无疾”,甚至还能“ 刃 之不伤,百毒不死”,简直吃成金刚体质,不知不觉就“乘烟霞而上”,实现成仙愿望。但同样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爱美”

魏晋南北朝这个时代,是个出名的“看脸”时代,特别是魏晋精英们,几乎个个追求“美姿容”。拥有一身如玉一般洁白丝滑的肌肤,那更是无数“魏晋风流人物”们的愿望。那如何拥有呢?当然就是“食玉”喽。

以当时人们的看法,“食玉”可以“润心肺,助喉咙,滋毛发”,简直是“越吃越美”。南北朝学者陶弘景更鼓吹说:有人“食玉”之后就死掉了,结果死了三年面容栩栩如生,丁点没腐烂。这“美容效果”,简直死了都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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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死了都管事”,那么这群“魏晋南北朝精英”,为了追求青春的姿容与动人的颜值,当然是往死了吃。可这玉器属于名贵产品,哪够他们 吃呢 ?于是吃急了眼的精英们,又打起了死人的主意。

李预、吴延稚等“名流”们竟然偷坟掘墓,把古墓里的玉器一件件挖出来“开吃”。这一通缺德操作,更给中国文化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大批具有重要价值的玉器文物,就这样被吃得精光,以至于现代人考古,都很难发现魏晋南北朝的玉器。

如此“海吃”,美容效果又如何?其实想想就知道,且不说“玉”里的毒素有多大,就说长年累月,把一堆堆肠胃无法消化的“玉石粉”吃到肚子里,是个正常人能受得了?

单是魏晋南北朝的典籍里,就记载了很多人“食玉”后“身体发热”“目痛如刺”“关节疼痛”等症状。那人“吃美”了吗?

现代考古学者带来了实锤:南京地区的南北朝墓葬里,墓主清一色是年轻人,以考古研究推断:“与他们生前大量服用汞、玉粉不无关系。”

以这个意义说,“食玉”也是“有效果”的:让这帮“精英”一个个吃到英年早逝,虽然没“吃美”,但起码“永葆青春”嘛。如此“永葆青春”的“食玉”风气,也在隋唐年间渐渐绝迹,只做了那个荒唐的魏晋南北朝乱世,一个特殊的注脚。

而以“要美不要命”的程度论,比“老爷们吃玉”生命力更顽强的荒唐事,就是从宋代开始,中国古代女性一个有着千年历史的痛苦习俗:缠足。

中国古代女性究竟是何时开始缠足的?这个争议很多,有说是三国时期,有说春秋时期。但无可争议的事实是,一直到北宋神宗年间,中国民间还是“尤少缠足”。

但北宋之前的五代十国年间,南唐后主李煜就喜好女子缠足,这位今天还以“问君能有几多愁”的深情形象感动无数“文青”的“国主”,历史上却对女子的“小足”有着变态般的痴迷,还最喜欢看小脚嫔妃穿素袜在六尺金莲上跳舞,从此“妇人足弓,于南唐渐成习俗。”

也正是从这时开始,女子“小脚美”就成了一个审美趋势。苏轼等“文化名流”们更不惜笔墨,大赞“小脚之美”。所以虽说北宋神宗年间时,缠足风气还不普及,但发展却是极快。

北宋亡国的时候,“缠足”就已是“贵族女性圈”的时尚。那位与宋高宗有“疑似兄妹关系” 的 “柔福帝姬”,历史上就因为一双“大足”惹来了非议。到了南宋末年时,“小脚”已经成了民间对女子的代称。

为什么“小脚美”的审美意识起于此时?与其说是李煜的“变态审美”引领时尚,不如说是封建礼教作祟。

从宋代开始,中国的封建礼教日益森严,男尊女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也日益强大。对女子的审美也发生了变化,“病态美”逐渐成了“主流”。而且那时女子既要“无才便是德”,更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裹了小脚当然才方便。

正如明代《女儿经》所说:“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小脚美?不过是这封建礼教土壤滋生出来的病态审美。

而到了明清年间,女子缠足的习俗,更是深入民间家庭。比如在当时北方各省农村,由于女子家家缠足却又必须下地劳动,所以出行时需要手持向日葵当手杖。

另外各地还有“赛脚会”,往往都是在逢年过节的庙会上,让各路女子当场“赛脚”,选出“王”“霸”“后”等名次,每到这时,都是当地的盛事。

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鲁迅笔下的清末农民阿Q,在土谷祠里做大梦时,会流着口水如此念叨梦中情人吴妈:“吴妈长久不见了,不知道在那里,——可惜脚太大。”

而且必须说的是,古人对于“小脚美”的要求,可不只是“脚小”,相反从宋到清,标准一直在“细化”:不但要小,而且要缩成弓形,姿态要讲究。清代更形成了“瘦小尖弯香软正”的七字标准。

还有些当时的无聊文人,道德文章都顾不上研究了,一辈子深扒狠钻,专门研究“什么样的小脚才最美”,还写了一票《金莲品藻》等“品鉴小脚”题材的书。在这封建社会的尾声年代里,把这种病态审美推到了极致。

在这病态审美的背后,更是缠足给千千万万女子带来的一生痛苦。1998年,学者李蔚红在其作品《寻找中国最后的小脚女人》里,详细记录了“缠足”在多少“小脚女人”心中的痛苦回忆。

那年81岁的魏凤春老人8岁时开始缠足,第二天“脚就肿了起来”,以致她“不停的哭”。77岁的韦玉泉老人6岁开始缠足,脚上的三四五根脚趾全都折断后红肿溃烂。她长出了标准的“三寸金莲”,却走路时必须扶墙,站着时还要不停换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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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末的年月里,很多文学作品常把经历过旧社会的老人,称为“小脚老太太”,可那一双双小脚背后的痛苦,只要稍微设身处地想想,稍有良知,就能体会到有多痛……

这样的痛苦,不只是这一代老人,更是一千年岁月里,千千万万“男尊女卑”阴影下,一代代女性共同的痛。

乾隆年间时就有女子写诗怒斥说:“不知缠足何时起,起自民间贱丈夫”,尽管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就曾明令禁止缠足。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禁止缠足”长期以来就是空文。

直到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达了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然后在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改造里,全国各地掀起了“放足”的热潮。“缠足”这个“恶魔”,才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箱。

“三寸金莲”的美,又哪里是什么美?分明是封建时代男尊女卑思想下,对女性尊严的践踏。这种病态美代表的,也恰恰是悠久的传统文化里,那些必须在现代社会里摒弃的糟粕。

对这类糟粕的态度,代表的,恰恰是我们自身的进步与文明程度。

参考资料:

李蔚红《寻找中国最后的小脚女人》

郭彦华《浅析中国古代女子缠足》

蒲应秋《明清年间中国女子缠足现象窥探》

吕建昌《论历史上的食玉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