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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现场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讲

□策划:政务产品部□执行: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邵可强郭兵文张琮摄影

5月1日起,《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施行。近日,顶端新闻·大河报对于办法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多个焦点问题进行连续报道,如“5月1日起,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开罚”“骑电动车不能看手机,骑手该咋办?”等引发市民、网友的广泛关注。当新办法遇到现实,如何兼顾办法推行与民生关切?需要相关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与办法相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情况:发布时间,可行措施,执行力度等,亟须向市民公开。

反馈

电动车头盔怎么存放?浏览电子设备怎么取证?

4月13日以来,针对《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焦点话题,大河报连续刊发多篇调查报道,引起市民和网友热议。

大河报官方微信网友对新规提出自己的意见,例如戴头盔影响视线和听力;头盔质量参差不齐,质量较差的头盔在遇到危险时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二次伤害等等。但这其中反映最为集中的要数电动车头盔的安置问题。

网友@Claire认为,有必要戴头盔。但去办事时还得一直拿着头盔,要是有地方专门存放头盔就好了。网友@黄yf说,大电车退出市场,小电车没有储物箱,在新规下很多电车没有解决头盔放哪里的问题。为此,很多网友提出“共享头盔”概念,以租代买,解决安置难题。另外有网友建议在地铁站等地方设置免费存储柜,用来存放头盔。

对于骑电动车不能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的规定,很多市民表示取证较难:“机动车驾驶员手持电话有电子眼抓拍处罚,电动车取证太困难,让交警在路口查也浪费警力,最后会不会沦为无法落地的政策?”

回应

实施细则近期将对外公布

2020年4月14日至5月14日,郑州市司法局将《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最终将意见建议收集上报,形成最终办法并获得通过。

4月15日,大河报记者采访郑州市司法局立法部门相关人士,对方表示,办法已经获得市政府通过并对外发布,施行中的补充细则由具体的监管部门制定。以报道中市民关注的问题为例,戴不戴头盔、骑车看手机等具体由公安交警部门执行,需要公安交警部门出台实施细则。

该办法是政府规章,实施细则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该由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办法》实施细则何时对外发布?”“办法实施前期,交管部门会不会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违反办法的行为处不处罚?”“会不会设置一批针对非机动车违法的电子抓拍设备?”“现实骑行人员中,快递、外卖、跑腿人员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多且必要,对于这些特殊群体有没有针对性措施,处罚难度会不会增加?”

近日,记者将市民、网友反映较多的上述问题反馈给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尚未得到回复。

4月16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郑州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待完善后向社会公布。比如,针对电动车上牌搭建管理系统,这个系统类似机动车上牌登记管理系统,将对郑州约400万辆电动车进行系统性管理,也方便后期更多方面的规范管理。

行动

郑州一些交警队提前宣传

不过,采访中记者注意到,郑州一些交警大队近期已经着手行动,对新办法进行宣传。

4月15日上午,郑州市交警三大队三中队民警走进辖区内的郑州永安中医院,就《办法》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讲。民警张四海向医务人员讲解了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就医务工作者提出的各种交通安全问题进行了专业权威解答。

4月14日下午,郑州市交警一大队六中队民警王飞来到郑州市第二十六中,与校方对未成年学生严禁驾驶电动车上路开展宣传活动。

王飞通过近期涉及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让学生、家长清楚地认识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

延伸

河南全省电动车“立法定规”还有多远?

公开资料显示,在2018年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200万辆,如此庞大的数量以及日常使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定规”十分有必要,特别是全省性的统一法规,亟待出台。

近几年,外省多地已出台全省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

例如: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5月15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那么,河南全省电动车“立法定规”还有多远?

大河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2011年,省公安厅已会同工信、工商等部门起草《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等进行明确规范。

2013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透露,《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需要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推动早日公布实施。

2017年,《河南省两轮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列入《河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立法计划》,在省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进入立法程序。

2021年1月19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有关负责人谈到2021年的主要任务时,提到将电动自行车管理事项开展立法调研。

由此可见,我省对电动自行车在全省范围内“立法定规”,多年前已有行动。

电动车立法管理,郑州将试点先行,我们期待良法善治带来交通秩序的改善。同时,也呼吁省级层面对电动自行车“立法定规”的尽早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