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永霞,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参加工作,从办公室秘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这十五年来的经历,使她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近三年受理各类案件462件,审结461件,结案率99.7%,无一超审限案件,办案数量和质效在全院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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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素质高,勤奋敬业为百姓服务

从2010年至今,她一直在审监庭工作,审监庭的工作非常繁杂,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不仅需要极强的专业知识,更需要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但她没有知难而退,而是勇挑重担,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练就了扎实的业务能力。她深知打铁必须自身硬,无论审判业务多繁重,从没有放松过学习。她注重调研与审判有机结合,多次在省、市法院网站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撰写的调研报告《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考》在《榆林审判》中刊登。

在办案过程中,她注重调解,力求案结事了。曾审理过的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是第三次诉请离婚,双方家庭对立情绪特别大,已经达到了剑拔驽张的程度。接到案件后,为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她带着书记员辗转几十公里来到他们居住的村庄,多次与当地的村干部、当事人的亲戚联系了解情况,同时多方面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在充分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召集双方多次进行调解,男方终于松口说“张法官,我看到你是真心为了解决我们的婚姻问题,我被你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愿意解决婚姻问题。”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案件合理的得到解决。在他们拿到调解书时,女方激动的拉着张永霞的手说:“谢谢你,我这些年紧紧绷着的一根弦,终于可以放松了!”

司法为人民,公正执法为法治增辉

对于案件的审理,张永霞总是力求做到精益求精,不管案情简单与否、诉讼标的大小、当事人素质高低,她都能以恒心、耐心、细心、爱心、公心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审监庭的案件类型多,涵盖面广,必须深入研究学习新知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可以说要将自己武装成为一个“多面手”。2017年成功调解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该案件历时六年之久,因案情复杂,涉及到十二个村民小组近三千名村民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及时稳妥极易引发群体性涉诉上访事件,接到案件,她高度重视,努力寻找突破口,与合议庭成员多次深入煤矿、村社了解情况,同煤矿负责人及乡政府进行协商,并对村民进行思想疏导,缓解他们的过激情绪,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履行完毕。该案的调解有效化解了群体性纠纷,遏制了群体性上访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完美结合。

手持法律剑利剑高悬为司法立威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她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对卷宗,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都在翻阅卷宗,细致审查,对繁杂的证据材料进行抽丝剥茧地做好审理工作。对需要补充的证据及时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及犯罪性质,掌握案件疑难点,总结争议焦点,制定详细预案,统一协调规划,确保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庭审时围绕发现的事实及证据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展开法庭调查和辩论,争取提高庭审效率。庭审后,迅速撰写审理报告,并制作法院认定事实汇总表,制作各被告人量刑情节和最终执行刑期予以数字化体现,从而更加清楚、准确的计算各被告人确定刑期。确保专项斗争取得了更好的战斗成果。

清正又廉洁,默默无闻为社会奉献

作为人民法官就要经得起风吹雨打和糖衣炮弹,在工作中,难免遇到人情和金钱的考验,但是她深知“公生明,廉生威”,多次拒说情,拒吃请,坚持做到勤政廉洁,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公正办案,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在亲情、友情和法律之间,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去年以来,她担任府谷县前石畔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去学校给学生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普法课堂等活动。激发学生守法用法的积极性,让青少年充分认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从而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效地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光阴荏苒,案卷翻飞,人来人往,法槌起落,她以对审判事业的热心、对人民群众的真心、对具体工作的细心、对困难群众的诚心、对当事人的耐心,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在平凡的工作中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用良知和辛劳守护着公平正义,日复一日,风雨无阻。她将一如既往的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标准,用热情和忠诚诠释着“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