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在新乡市牧野区和平大道共产主义桥厨具市场北侧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伤者受伤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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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八大队事故中队现场勘查,逃逸车辆为一辆红色无号牌电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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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大量的视频排查追踪,办案民警一边掌握逃逸电动三轮车的落脚和停靠点,一边在大量的视频中截取逃逸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的外貌特征。办案民警根据胜利路胜南菜市场及和平路向阳新村一饭店排查到的重要线索,落实到逃逸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身份。

最终,办案民警在新乡市凤泉区某小区找到肇事逃逸司机及其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该案件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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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电动三、四轮车的驾驶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同时一些三、四轮车非法营运、非法载人、非法改装的问题仍然存在,带来了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彻底杜绝非法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新乡交警持续发力,依托辖区交通岗亭,铁骑辐射周边道路,不定时、不定点地开展三、四轮车非法营运、非法载人、非法改装等突出交通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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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想必大家都经见过这些三(四)轮车在路上行驶时的场景,当时心里真是为车上的人暗暗捏了一把汗,像这样无牌无证、更不可能有机动车保险的非标三四轮车一旦发生事故,那可就真是让人欲哭无泪了!

文明交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除了交警蜀黍的努力之外,希望大家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三四轮车!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环境,改善交通秩序,让道路更加畅通和谐!

End 来源 |畅通新乡 (如涉及版权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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