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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公里时速?

国道开144公里时速?

摩托车?

江门这个摩托车司机超速

把驾驶证都被注销了!

4月1日晚,江门台山交警大队赤溪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当日18时16分在国道G240路段,一辆车号为粤J9***5的二轮摩托车因超速行驶被抓拍,其车速竟达到144公里/小时,超过限速数值(80公里/小时)的80%。于是民警依照程序通知车主过来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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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下午,该摩托车车主雷某(男,22岁)来到中队接受处理,并对自己当时超速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民警核查,雷某于2020年12月14日考取了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目前仍处于实习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台山交警对雷某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由于雷某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间,台山交警依法注销了他的驾驶资格。面对自己受到的处罚,雷某懊悔不已。

法律链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即B2类以上驾驶证作降级处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江门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超速驾驶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甚至加重事故后果

所以广大驾驶人一定要

知危险,会避险

来源:江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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