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央行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宁银罚字〔2021〕第3号)显示,济宁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备案,被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4月16日。

公开资料显示,济宁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农商行,002958.SZ),持股比例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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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