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得擅自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然而有不少市民为了一己之便,无视安全和法规,依然在车上撑起了“伞”。近段时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擅自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行为的宣传和引导,并决定在4月21日开始对该类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治理。

如今离整治期限仅剩5天

此项工作有何进展?

4月15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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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劝导方式拆“伞”

不少车主表示支持配合

“这么一会儿就收了这么多啊!”“大家还是别再用遮阳伞了,确实危险。”……上午9时许,在市城区育才路与滨江路交界处附近,见路边堆积成山的挡风罩和遮阳篷(伞),不少市民议论纷纷。不远处,几辆加装有遮阳篷(伞)和挡风罩的电动自行车停在路边,几名交警正一边向车主进行宣传,一边对电动自行车上的遮阳篷(伞)和挡风罩进行拆除。

“阿姨,你车上遮阳伞的钢架都露出来了,万一不小心把一旁的路人划伤咋办?马上要整治了,要不今天帮你把伞拆了吧,免费的哟。”交警一句暖心的玩笑话,顿时让现场紧张的气氛舒缓了不少。“其实不要遮阳伞我这车还是多好看的嘛!”2分钟后,车身恢复了原貌,车主在与交警一番交流后,满意地离开了现场。

记者看到,不少车主在交警的宣传和劝说下,都对此次行动予以理解和支持,不少车主主动将车上的遮阳篷(伞)和挡风罩拆下。“拆除电动自行车的遮阳伞难免会引来一些车主的不满,我们就需要不断变换工作方式,通过各种宣传让他们理解和配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宋建军告诉记者,鉴于整个辖区的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多,因此交警部门提前部署整治工作,近期主要以宣传劝导的方式引导车主拆除挡风罩、遮阳篷(伞),从而减少后期整治工作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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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开始整治

加装遮阳伞将被依法拆除并处罚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篷(伞)不仅会遮挡行车视线,扩大行车途中的视觉盲区范围,还增加了车辆占道空间,易造成车辆剐蹭,还有可能戳伤行人。同时,安装 遮阳篷(伞)的电动自行车在行驶时,风力因素将导致车身剧烈摆动,特别是大风天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擅自加装遮阳篷(伞)行为的宣传和整治,通过宣传和引导,目前已经有4000余名车主主动配合交警拆除违规安装的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21日开始,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正式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擅自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的行为展开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定点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违规加装的装置进行拆除,并给予相应处罚;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全媒体记者 吕苗

编辑:孙 各 杨雪雯

责编:林 敏

审核:冉启香

终审:李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