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法院逐步健全“执行+慈善”救助机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晋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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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慈善救助规范化

出台《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规范执行慈善救助基金的使用,设置“承办人初查——局务会集体讨论——领导审核——晋江市慈善总会审批”四个环节对执行慈善救助的资格、条件及标准严格把关,实现执行慈善救助规范化。

执行慈善救助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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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专人与晋江市慈善总会对接,每月汇总救助对象名单,做好救助金请款、发放衔接工作,最快被救助对象7日内即可拿到执行慈善救助金,实现执行慈善救助高效化、便捷化。

执行慈善救助实效化

“执行+慈善”救助机制从最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群体入手,注重解决其眼下的突出困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陈年旧案。

截止目前,晋江法院共对50件案件的当事人发放788386.56元慈善救助金,为一批困难当事人雪中送炭。“执行+慈善”救助机制是晋江法院立足长远、着眼根本,发挥行业优势,借助企业力量,在司法领域创新打造慈善事业、精准帮扶脱贫的新模式。

来源:晋江法院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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