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上海枫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讯飞枫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享公司”)的创始人股东陆昀,因公司被科大讯飞收购后,离职加入腾讯,被判赔偿1200万元一事再度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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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昀向媒体称,即便他构成竞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产生标准也畸高,目前他已提出上诉,对于他的遭遇,有网友称:“换任何一个公司也会告他的,连起码的合作精神都没有。”

资料显示,陆昀所在的枫享公司,2015年12月30日,被科大讯飞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方式全额收购。收购前,陆昀持股58%,直接掌控着枫享公司最核心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

科大讯飞称,公司之所以同意高溢价收购枫享公司,最终以3604.5万余元的价格,收购陆昀持有的枫享公司股权,完全是建立在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枫享公司市场前景,以及陆昀等枫享公司高管接受竞业限制约束等基础上的。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枫享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大讯飞还以年薪50万元聘任陆昀担任科大讯飞新课堂业务副总经理及枫享公司经理。收购过程中,双方先后签订了四份《补充协议》,始终将陆昀及其他高管的竞业限制义务,作为股权转让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9年11月15日,陆昀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并从次月4日开始,多次以腾讯智能平台首席教育专家顾问、智能平台副总裁、腾讯教育应用平台总经理身份,出席各类活动,针对教育平台、教学应用生态等发表演讲。

科大讯飞认为,陆昀全面掌握枫享公司最核心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离职即到与原告存在明显业务竞争关系的实体担任专家顾问及总经理职务,明显违反了收购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陆的违约,直接导致此次收购目的落空,给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此次收购,科大讯飞累计投入7279.2万余元。

科大讯飞以此为由,将陆昀告到法庭,要求他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从腾讯公司辞职;并向科大讯飞支付2640万余元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

2020年10月16日,安徽合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陆昀赔偿科大讯飞1200万元违约金,并从腾讯(上海)公司离职,在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不得担任有竞争业务公司的顾问或职员。

对此,陆昀表示不服,他表示,即便他构成了竞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产生标准也畸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下的竞业禁止协议究竟要不要遵守?对此,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旭认为:“一旦签下了,在没有特殊情况就要严格遵守。”

1200万元赔偿金额是不是过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曙明说, “不能仅从判赔数额高而得出判决有问题的结论。这样的判决是否公平、它可能带来什么,值得认真审视。”

陆昀一事在网络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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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树同6W”表示:估计是没把竟业当回事,要不然就想钻空子。

网友“春暖花开cvc”说:当过公司创始人的,难道不知道应该遵守什么样的约定吗?

网友“龙猫老主”也表示:做生意要守规矩。

网友“独生碎梦”则认为陆昀连起码的合作精神都没有,换任何一个公司都会告他。

4月12日,科大讯飞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事答复媒体记者,此案还没终审生效,不便透漏太多,等待法院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