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征地拆迁中,偷拆、误拆、暴力拆等违法强拆的行为常有发生,这会严重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补偿利益。因此,如何防止被强拆以及强拆后的维权救济中该如何主张赔偿利益,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下面在明律师就这两个问题来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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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防止房屋被强拆?

拆迁房屋,是征收中必然趋势。关键点在于是合法强拆还是非法强拆。如果是合法强拆的,也称司法强拆,这是合理合法的,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自然也是在其可接受范围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上可知,阻止合法强拆的方法就是,在拆迁期限内积极和拆迁方协商谈判补偿协议,如果协商谈判不来。一定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然将会面临司法强拆。

但实践中多的是非法强拆,这对被拆迁人的利益侵害是非常大的。那怎样才能避免房屋被当地征收方非法强拆呢?

而阻止当地强拆的出路在于积极行使自己的各种权利,对违法逼迁行为进行投诉控告,对公安不作为进行起诉,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让出房屋,不给对方偷拆误拆的机会。另外只有利用法律武器的程序性价值,拉长对方强拆程序的进行时间,同时将对方的违法点作为利益博弈的筹码,才可能让拆迁方知难而退,通过协商让利来解决补偿问题。

二、房屋被强拆后,应如何主张赔偿利益?

征收实践中更多的是“防不胜防”,非法强拆事件屡见不鲜。那对于房屋被非法强拆后,被拆迁人又该怎样去主张自己的赔偿利益呢?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判例作出了相应判例,即:

当事人针对房屋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针对当事人主张的过渡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屋内物品损失等项目,法院综合实际损失情况并运用生活经验常识确定损失情况,并参照案涉征收项目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逐一计赔,在扣除当事人按照其与行政机关在案涉房屋被拆除后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已实际领取的补偿金额后,判决行政机关支付相应赔偿数额,并无不当。

也就是说,房屋遭非法强拆后,对被拆迁人所得费用总共有:

1、房屋拆迁补偿费用;
2、过渡费;
3、屋内物品损失费用等;(损失需综合实际情况并运用生活经验常识确定损失情况)

上述情况为总的赔偿和补偿数额,如果被拆迁人已经实际领取了拆迁补偿金额,需要扣除相应部分数额。

该裁判显示出对拆迁方违法强拆行为的惩罚性,对于被拆迁人是一种利益填补方法,目的在于填补被拆迁人因强拆所造成的损失,防止被拆迁人因拆迁而遭受损失,符合公平、正义理念。

最后,在明律师提醒大家:非法强拆,不管在法理上,还是情理上,都是非常恶劣的行径。对于被拆迁人而言,也是对补偿利益的重创。因此,被拆迁人一定要尤为谨慎,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征收方的强拆、偷拆、误拆;如若确实没有防范到,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采取有效法律措施应对,保护自己的补偿利益。(文|黄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