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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杭州市拱墅区委巡察机构对2020年开展巡察的47家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发现少数单位党组织存在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举措不落实、成果不明显等巡察整改不力问题。为严肃巡察整改工作纪律,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现将4起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半山街道龙山社区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严肃、不认真问题。在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补贴发放不符规定、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社区配套用房违规出租和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整改中,龙山社区党委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整改工作避重就轻,存在用解释推诿的文字表述和笼统的建章立制代替具体问题的整改,整改举措未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半山街道党工委给予龙山社区党委书记陆晓刚同志通报批评的问责。

2、康桥街道吴家墩社区党支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严肃、不认真问题。在整改过程中,该社区党支部未按规定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具体整改中,简单应付、未深挖根源,且整改举措不具体、不细致,问题整改不彻底。康桥街道党工委给予吴家墩社区党支部书记孙宏同志通报批评的问责。

3、小河街道紫荆家园社区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严肃、不认真问题。社区党委书记余晓梅在整改期间未有效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报告、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报告等材料未经把关直接上报。整改报告未按规定行文、未在规定期限上报,部分内容照搬照抄,且在巡察机构指出问题后整改缓慢。小河街道党工委给予紫荆家园社区党委书记余晓梅同志通报批评的问责。

4、拱宸桥街道台州路社区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严肃、不认真问题。在整改过程中,社区党委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未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整改举措不扎实,整改工作浮于表面。社区党委书记陈红利未有效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关不严,整改报告未在规定期限上报,部分内容存在抄袭行为。拱宸桥街道党工委给予台州路社区党委书记陈红利同志通报批评的问责。(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