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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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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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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职位表!

2021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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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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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为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从潍坊市入伍或符合潍坊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接收安置地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局,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4月25日。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1:00

招聘部门(单位)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潍坊市人事考试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街新华路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院内6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本次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复审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部门(单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4月25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应聘定向招聘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及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人选不能向招聘部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部分科研院所的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相关岗位已在汇总表(附件)的备注栏中注明。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情况说明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832080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8272090。

招聘岗位条件问题,请咨询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见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

来源 |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临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23名(含幼儿园编制控制总量备案管理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8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4月2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1.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 (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 (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应聘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4月24日9:00—28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4日11:00—2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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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4日11:00—4月30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5月18日-22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办理减免手续(邮箱:lysjyj_jsjyk@ly.shandong.cn,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8314743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1年4月24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同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临沂第一实验幼儿园、临沂第二实验幼儿园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314743。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8608930。

附件: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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