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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前几天,江西萍乡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本来是对方全责,可因为喝酒的缘故,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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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在4月10号凌晨12点30分左右,王某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他驾车正常行使到朝阳南路时,对向车道周某驾驶的车辆冲撞护栏后,殃及到了他驾驶的车辆。

王某下车后,上前与肇事车司机周某理论,双方存在争议后报了警。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民警根据王某的脸色以及他的语气,判断他可能是喝了酒。随后,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检测。

结果显示,肇事车司机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零,而被殃及的小车驾驶员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却是10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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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王某被民警送至医院抽取了血液送检。4月15号,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王某驾驶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9.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表示,如果王某没有醉驾行为,那么周某将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因为王某的醉驾行为,所以在此次事故中,双方都负有责任。也就是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本来没有责任,但醉酒驾驶之后或将承担50%的责任,并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还要面临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最后,小编还是奉劝各位,酒后真的别开车,不是您侥幸就能万事大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