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政府14号征地公告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及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及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位于大七环、盐洲围地段的集体土地48.0297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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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江政府15号征地公告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及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2021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江城区平冈镇经济联合总社及大魁、北宿、洋边、石庙、周村、平东经济联合社位于大七环、盐洲围地段的集体土地42.2608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以上十四、十五号征地公告

涉及征地面积达到

90.2905公顷(902905平方米)

看起来要发达的节奏

你们说呢

来源:阳江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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