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市峡江县公安局金江森林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头受伤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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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中午11时30分,峡江县金江乡金滩村一村民来到金江森林派出所报案称:其在该村委横家村一山场上拔竹笋时发现一头野猪被绳锁住,困在了山场上,请派出所前往救助。

民警接警后,立即与报案村民前往山场救助,村民带民警在柴棚中穿梭约半个小时到达现场,发现一头约120斤的野猪被绳锁住了左前脚,困在了一块石头旁,由于该野猪左前脚受伤了,变得十分狂躁,不停地挣扎。民警通过仔细观察找到了捆绑在杂树上的绳结,待解开绳结后,该野猪迅速冲向了民警并进行攻击,幸亏民警反映敏捷,只受了点轻微伤。随后,野猪快速地冲进了灌林。

警方提示

野猪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并且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捕杀野猪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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