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胶州市最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胶征启公告〔2021〕3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胶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东营村,东邻山东盈拓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西邻东营村土地,南邻东营村土地,北邻山东盈拓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龙街道办事处东营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赵家村、陡沟村,东邻赵家村、陡沟村土地,西邻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南邻赵家村土地,北邻香港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赵家村、陡沟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赵家村,东邻道路,西邻赵家村土地,南邻赵家村土地,北邻赵家村、尹家沟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赵家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有士泊村,东邻有士泊村土地,西邻有士泊村土地,南邻有士泊村土地,北邻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北街道办事处有士泊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河北村,东邻河北村土地,西邻河北村土地,南邻道路,北邻青岛绿建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岔镇河北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铺上一村,东邻贾宝海土地,西邻青岛振业胶辊有限公司,南邻道路,北邻铺上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铺集镇铺上一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辛庄村、东庸村,东邻青岛腾慧物流有限公司,西邻青岛腾慧物流有限公司,南邻艾法史密斯机械(青岛)有限公司,北邻青岛腾慧物流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北街道办事处辛庄村、东庸村

用途:仓储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菩萨庙村、东宋家茔村、大户村,东邻东宋家茔村、大户村土地,西邻大户村土地,南邻大户村土地,北邻东宋家茔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菩萨庙村、东宋家茔村,九龙街道办事处大户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上海电气风电装备制造产区、丰田叉车、中南高科、海士豪精密模具、安普特标准件、源氏木语、青岛腾慧物流、中塞科博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扬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践导师史西宁律师提醒大家,我国的土地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于我国的土地存在着“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形态,国家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搞建设,就必须办理征地手续,把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后才能开发建设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3个区片,其中, I级区片每亩补偿8.6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7.6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8〕9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所属辖区镇、街道、村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7日起由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胶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胶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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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