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每日人物唐哲 编辑钟十五

时隔两年,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案今日在青岛开庭。上午12时许,该起案件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不作当庭宣判。

原告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黄乐平出庭,被告刘鑫(现改名刘暖曦)委托代理律师出庭,本人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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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

2019年10月28日,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江秋莲认为刘鑫在江歌遇害过程中存在过错,其过错足以导致江歌的声明遭受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江秋莲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经济赔偿,总计约207万元。

三年前的2016年11月3日凌晨,24岁在日本的女留学生江歌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身捅数刀后身亡。刘鑫在与前男友陈世峰分手后寻求好友江歌帮助,在知晓陈世峰一路尾随并有杀人企图的背景下,并未告知同行回家的江歌。在江歌遇刺之后,刘鑫立即进屋反锁,未对江歌施以援手导致其失血过多身亡。一年后,日本东京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江歌案的凶手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在此次庭审之前,双方间的争议早已显现。刘鑫方认为,与江歌案有关的所有事情都已于2017年在日本法庭处理完毕,日本法庭认定刘鑫为受害人与证人,而非现在的加害人。赔偿金也应以事发时费用计算,而非江秋莲提出的207万。

开庭之前,江秋莲的律师黄乐平就曾在微博上指出刘鑫描述事实中前后不一的六个焦点问题,如刘鑫与江歌是否一同上楼。黄乐平在15日下午的记者座谈会上指出,一同上楼并不会导致法律责任,但刘鑫始终强调上楼的先后顺序,以撇清自己的责任。

除此,黄乐平还向媒体表示,刘鑫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刘鑫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诉讼请求中指出,刘鑫未对江歌实施任何救助行为,并且逃避法律责任。

对此,被告方刘鑫代理律师一直围绕刘鑫的身份做无责抗辩。律师强调,刘鑫在凶杀案中被日本警方认定为证人和被害人的身份。同时,刘鑫是遵循日本警方的意见没有走出房门,警方到场之后迅速将被告带离现场,被告看不清现场情况,并非有意没有实施救助。

争议延续到15日上午的庭审现场中,双方主要围绕案件的细节展开,如刘鑫是否锁门。

原告称有客观证据证明刘鑫锁门的事实。日本的门锁只有屋内反锁和屋外上锁两种方式。当时江歌的包拉链始终紧锁,没有时间和空间拿出钥匙上锁,只可能是刘鑫从屋内上了锁。并且举证刘鑫在第一次报警跟第二次报警的电话中,转变了对锁门的说法,认为说辞变化是刘鑫规避法律责任的做法。

刘鑫方律师对此的回应是,不能用猜测性语言去还原事实,应提交客观性证据,并且相信以日本法庭的裁判为准。律师还指出,刘鑫的报警记录是她真实的意思,根本来不及像原告代理律师说的那样把自己责任推卸出去。

黄乐平律师团队除了向法庭提交了包括微信记录、微博截图、公证书在内的十组证据外,还结合江歌遇害案件的案卷和以上诉讼材料证据,制作了时长约10分钟的视频《江歌遇害前10个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还原江歌遇害前10小时的具体事实。

黄乐平律师团队强调,该视频的每一个页面都有客观证据支撑,并非编造的谎言。刘鑫没有刑事责任,但原告目前追究的是民事责任。刘鑫有很大故意成分将责任转嫁给江歌。但这与日本庭审对刘鑫的身份定为证人和被害人并不冲突。

江秋莲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经济赔偿,总计约207万元。对此,被告律师回应称所有事情已于2017年处理完毕,赔偿金应以事发时费用计算。

12时许,审判长宣布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不作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黄乐平在对媒体表示,本案是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不存在追究被告刘鑫犯罪责任及判处徒刑的问题。江秋莲在法庭上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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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15时,江秋莲和律师黄乐平团队召开记者座谈会。律师团队就刘鑫逃避法律责任这点进一步公开细节。刘鑫第一次报警时情绪非常激动,回答慌乱,不断重复“姐姐有威胁”。而在三分钟后的第二次报警中,气息稳定了许多,没有那么慌张。因为律师团队认为,发生如此转变的原因是,刘鑫在此期间向打工的老板咨询自己的法律责任,会不会犯法。

在下午的座谈会上,律师黄乐平表示暂不考虑是否上诉的问题,将在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以江秋莲的意愿为准。黄乐平称今早的开庭可能是本案的最后一次会议,并且相信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