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一家三甲医院医生自曝当医生十几年间,共收受回扣超过50万元,且医院领导也参与其中,引发舆论热议。4月11日,该院表示,针对“山西三甲医院医生自曝收回扣50多万”一事,已组建专项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医疗回扣问题,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医生缘何“自毁前程”

在网上热传的视频中,一位穿着白大褂的中年人表示从医10多年来,参与收受医疗回扣,涉及金额至少50多万,想要“痛改前非”,还称院中同事、主任、副院、正院,基本上都参与了此事,并恳请有关单位彻查。

该医生名叫丰华,在“今日头条”上的认证是山西省大同市国药同煤总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治医师,于2008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今年是他从医的第13个年头。该事件曝光后掀起了一场舆论风暴,和以往曝光的此类医生收回扣事件相比,戏剧性更强,问题医院几乎一锅端。

据了解,2018年5月,丰华因回扣问题,向同煤集团总医院纪委书记递交了实名举报信,此后又被持续约谈了10多次,递交了相关证据材料。直到现在,医院已换了4任院长了,当初的纪委书记也已成为副院长,但他的举报仍无任何结论。

此外,丰华还在网络上控诉,因为此事,2019年,他曾被山西大同公安局恒安分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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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华被拘后,经过山西大同公安局长达三个月的细致调查,终于撤销了错误的行政处罚,但还是已经被拘留了7天。恒安分局在行政处罚书中提及,丰华曾多次在单位散播反腐传单,用音响播放录音,悬挂横幅。

据悉,丰华工作的国药同煤总医院始建于1949年10月,前身是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2020年6月,该院归属国药医疗公司后才改为目前院名,医院开放床位1700余张,目前服务人口200余万,是山西省大同市规模最大的一家三甲医院。

该院4月11日表示,针对“山西三甲医院医生自曝收回扣50多万”一事,已组建专项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医疗回扣问题,目前已派驻工作组介入调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待相关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医疗行业收受回扣屡禁不止

事实上,医疗行业收受回扣问题屡被曝光,早已不是新鲜事。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

2019年,海南万宁市和乐中心卫生院一名医生通过网络举报自己和同事收受回扣,称医药代表按药品价格10%至15%的比例给回扣。同年,有网民举报苏州大学附一院医生杨某乱装支架,装一个给一万元回扣。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案件信息显示,浙江省人民医院原麻醉科主任胡双飞多次收受某公司医药代表叶某给的好处费,仅“地佐辛”注射液一种药品便累计收取回扣款125万余元。

一位医卫专家表示:“推行集采后,一些医生不愿意开集采药品,一些医院手术中的非集采耗材的费用明显增长。”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刚研发出来的新型药品、器械、材料往往都很贵,又没有纳入集采,是医疗回扣的高发区。

值得注意的是,重拳打击之下,医疗回扣还出现了新形式。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科研办副主任陈秋霖说,互联网医疗的合规化为药企打通了线上市场,以药养医问题从线下转移到线上,通过“带金销售”导致过度开药。

某肿瘤医院一位医生说,肿瘤治疗领域拿回扣现象相对严重,治疗肿瘤周期长,所用的药物都比较昂贵,药企多是“带金销售”;此外做肿瘤基因检测的患者也多是由医生介绍检测企业,医生会从中收取回扣。

那么,医疗回扣现象由来已久,从中央到地方也一直不乏治理之策,但为何这一乱象始终难以禁绝?

究其深层次原因,专家表示:“一方面是供给端,医药行业同质化竞争太严重,想扩大销量,只能从营销下手,最快的途径便是给予回扣。另一方面是使用端,对医生拿回扣的处罚仍不够严厉,收入结构也成问题。”

同时,医疗系统关键岗位权力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管也导致回扣难以禁绝。多位受访者表示,在集采实施之前,医院各科室是药品从生产到进入药房的必经之路,科室负责人通常拥有主导甚至是绝对话语权,因此是医药代表猛攻的对象。

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估计,目前中国的医药代表人数约在百万人左右。药品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医药代表作为连接医生、医院和药厂的纽带,对其职业行为的监督既必要、也必须。一些抵挡不住诱惑的医务人员为获取丰厚的“定向”回扣,很可能采取多开药、开贵药、开指定药等有悖医德的方式谋利。而斩断医药腐败链条,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是当下的重中之重。

 重点整治收取回扣行为

2020年7月,国家卫健委宣布,新一轮药企违规营销专项整治开始,重点整治医务人员收取回扣、药企违规营销等行为。

尚法新闻发现,近一两年来,随着药品集采等改革措施的实施和医疗领域反腐的深入推进,医疗行业收受回扣现象已明显减少。但在一些高值药品、耗材领域依然大量存在,同时回扣的隐蔽性增强。

“为实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一些所谓的‘医药代表’通过向医生输送回扣的方式影响其用药行为,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并一定程度导致了药价虚高。”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岑珏说。

收受回扣、小病大治、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这些同步附着在诊疗过程中的一幕幕,已是中国病人们去医院看病所面对的常态,对医患信任的损害不言而喻,也构成了日积月累的医患矛盾。

对此,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医药企业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往往不敏感。基于这个原因,国家医保局建立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情节严重的企业会丧失进入集中采购市场的机会,这样就会产生强大的震慑效果。

日前,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新规的落地同样离不开监督力量的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办法》的实施情况,盯程序、督执行,并将其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密民生监督网的重要内容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朱泱余)

来源:中国青年报、新华社、医学界、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