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歌案”即将在青岛开庭。2016年11月,日本留学的江歌在公寓门口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2018年,江歌妈妈宣布起诉刘鑫。代理律师黄乐平称,刘鑫明知陈世峰会来报复而未告知江歌,在江歌受伤害过程中未做任何积极措施,是刘鑫的过错导致江歌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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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认为刘鑫对江歌遇害具有重大过错,以此要求刘鑫承担207万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在凶手已经绳之以法的情况下,能否要求刘鑫承担民事责任呢?

从法律角度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若原告方掌握了刘鑫在江歌案中存在过错的证据,那么可以按“过错侵害他人权益”的相关原则要求赔偿。

如果无法证明刘鑫在江歌案中存在过错呢?能要求赔偿吗?#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开庭#

有律师认为,是可以根据“公平责任原则” 要求刘鑫给予补偿。民法典183条规定,本案中,江歌因保护刘鑫的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应当由侵权人陈世锋承担民事责任。

当其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继续请求补偿的,刘鑫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这里可能会有网友说,只是补偿的话对江歌太不公平了,江歌救了只白眼狼。实际上,从法律上讲,江歌母亲可以向陈世锋索赔,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刘鑫存在过错,从公平原则来说,确实只可能给予一定补偿。

但目前案件已开庭,最终结果如何,相信自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