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南京市共受理离婚申请2795对。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24对。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也就是截止到4月2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有874对。共有898对夫妻放弃离婚,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是1897对。有32%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

今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实施,办理离婚多了30天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一对夫妻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和30天的手续办理期。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办理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简单来说,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5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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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设立后,南京玄武区婚姻家庭辅导室对所有申请离婚的人士进行回访,对于愿意接受辅导的,他们会约双方一起坐下来谈谈。据南京玄武区的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很多夫妻在婚姻中更关注自我,责任感缺失。所以,让夫妻双方认识到婚姻的问题,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要想改变,首先还是要改变自己。如何经营婚姻,不同的辅导师有不同的秘诀,关键还是要互相包容和关心。

有市民表示,“离婚冷静期”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给那些因冲动离婚的夫妻提供了回旋的余地,也给彼此一个充足的时间,让他们能够更理性地看待婚姻问题,避免轻率离婚。还有市民表示,真正挽救婚姻的并不是“离婚冷静期”,而是夫妻双方都冷静下来,从根源上去解决矛盾。经营婚姻,还需要夫妻双方多交流沟通,相互理解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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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的是,“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则不需要“冷静期”,夫妻中的一方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尤其是遭遇家庭暴力、遗弃等情况,当事人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