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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俊,又名邓习杰,1909年出生于原资阳县丹山镇,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11月2日因叛徒出卖不幸被捕,11月21日在成都壮烈牺牲,时年24岁。

邓俊年少时,家境富裕,母亲乐善好施、宽厚待人的品格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对贫穷的亲朋邻里很和气,相处甚好,在邻里和同学中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1924年,邓俊从盘石小学毕业考入资阳县立中学,在各种新思想的影响下,开始关心起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1927年,邓俊在重庆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29年10月,邓俊在共青团四川省委机关负责油印工作。他一人独自居住在团省委机关外一间不到8平方米的小屋里,室内只有1张床、1张桌子和1条长凳,在煤油灯下整天伏案刻写蜡纸、油印党团文件和宣传材料。

当时从事地下工作,没有工资,从省委书记到全体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只领5元生活费,不在机关内搭伙食,每人每月也只多加1元。邓俊处处精打细算、节省开支,经常咸菜下饭,有时候就吃几根红苕充饥。

1930年,在李立三“左”倾错误路线的指导下,中共四川省委、共青团四川省委、省工会合并成立“四川省行动委员会”,全力组织武装力量配合全国总暴动。这时,邓俊加入中国共产党,受组织派遣前往江巴地区组织武装暴动。

不久,暴动失败,邓俊引起了敌人的注意。于是,党组织派他到成都,进入四川省医学专科学校,以读书作掩护,继续从事党的工作,先后担任中共四川省医学专科学校支部书记、中共南城特支书记。这个时期,各地暴动陆续失败,党组织遭到极大破坏,邓俊仍积极开展工作,发展党员、壮大党的组织。

“九一八”事变后,邓俊在中共成华区委的领导下,组织医专校的党员、团员和青年学生开展救亡活动,动员同学参加“成都市民反日大会”以及成都市各界民众团体举行的集会和示威游行;发动学生参加抗日义勇军、抗日救护队;组织党员、团员和进步学生建立抗日救亡宣传团,到工厂、农村和街头,向广大民众宣传抗日,教唱抗日歌曲,演出《放下你鞭子》等抗日救亡活报剧,举办慰问抗日义勇军和救援东北流亡同胞的募捐演出……

1933年1月,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抗日宣言,提出“在立即停止进攻苏区、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武装民众三个条件下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共同对日作战协定”。在抗日宣言传到成都后,邓俊立即组织党员在校内秘密散发。此后,医专校反日分会成立。邓俊同李晓南等同志邀请戏剧界名流周慕莲、蒋叔岩等同医专校同学联合举行募捐义演,各界爱国同胞踊跃捐款,这笔经费由省医专支部转交中国工农红军和国民党抗日军队。

4月中旬,国民党四川省党部特派员办事处炮制了《消灭共匪方案》,刘湘在成都拼凑起了“清共委员会”,加紧对共产党和革命力量的镇压。为便于更加隐蔽地开展党的地下工作,中共四川省委将成华区委改为中共成都市委,邓俊出任东区区委书记,并立即着手组建新的区委班子,建立机关保密制度、制定党员隐蔽活动规定、清理党员、整顿下属支部。

1933年11月2日,邓俊应约来到秘密联络点——四圣街土地庙茶社,与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部长谭德政见面。因南区交通员郑万禄被捕叛变泄密,两人同时被捕。

敌人把邓俊和谭德政关进了国民党成都警备司令部监狱并隔离起来。邓俊被戴上脚镣手铐,关在一间狭小、阴暗、潮湿和充满霉臭味的牢房里。四川善后督办公署特委会主任周达亲自审讯,许诺他只要反共即可释放,并命叛徒郑万禄、陶静修劝其变节。但严刑拷打、威胁利诱,都没有使邓俊丧失革命气节。于是,周达决定将其杀害。

1933年11月21日,邓俊被杀害,为党和人民献出了年仅24岁的宝贵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