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些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有关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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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后每年4月15日,我国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什么是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意识是指公民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方面所应具备的观念和总和,主要包括爱国主义精神、国家利益至上观念、法纪观念、敌情观念、保密观念、安全防范观念等。

维护国家安全公民和组织应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3.发现有人买卖、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4.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5.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6.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

7.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8.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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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归根结底是在保护每一个人的利益。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