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开庭:城阳区法院发布:今日(4月15日)上午9:00,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早上8时许,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出现在法院门口。他告诉媒体,“动刀杀人的是陈世峰,但置江歌于死地的是刘鑫”。黄乐平此前表示,本次起诉的主要理由为:被告刘鑫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刘鑫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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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都五年了,江歌妈妈江阿姨这五年应该不是一眨眼而是相当难熬,五年多了,哪怕当时刘鑫说的就是真相,她没有故意把江歌关在门外,但是这几年的时间,她从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加害者!是什么样的魔鬼,对救了自己的恩人母亲不是满怀愧疚,不是感恩戴德,而是无止境的谩骂、伤害、攻击!刘鑫已经把自己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魔鬼,毫无廉耻,没有人性,却还企图换个名字,隐藏在普通人里面好好生活!刘暖曦,本来是多么阳光温暖的代名词啊,现在每个字都是对江歌母亲的挑衅和讽刺!她真的不配。

我是从江歌案刚报道出来的时候就一直在关注,作为一个普通人,得知江歌收留刘鑫后因为刘和陈的感情纠纷丢了性命就觉得震惊。我觉得无论刘鑫有没有抵门,江歌终究是因为你而死的,你总该有个态度才是。不说代替刘鑫赡养江女士,起码得感谢人家女儿为你做的牺牲(无论这个牺牲是不是人家自愿的,因你而死总归是事实),更不该请那么多水军去诋毁因你而死的好朋友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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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江歌对刘鑫无恩,其实我觉得这件事根本无关江歌到底有没有救刘鑫。江歌收留刘鑫是事实,陈是刘的男朋友也是事实,陈到江歌的住处也是因为和刘的感情纠葛。所以说到底,如果江歌不收留刘鑫,或者说不是因为刘和陈的矛盾,她也不会死,所以还能说与刘鑫无关吗?法律上没办法定性刘鑫的行为,但是人在做天在看,这世上除了法律还有道德和良心的。

审判楼外,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这次审判能给大家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真相,包括刘鑫在江歌遇害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黄乐平称,从目前还原的事实来看,刘鑫对于江歌遇害具有重大过错。

如果江歌母亲输了,理智告诉我尊重判决。但情感上,我难以接受。我们以后还说什么肝胆相照,莫逆之交。假如刘鑫锁门,当缩头乌龟,是求生的本能。那她事后对江歌的诋毁,对江歌母亲的谩骂,就本性暴露,丧心病狂。回到案件本身:从生命权的角度去看,确实难以对刘鑫定罪。因为当时那男的是冲着刘鑫来的,江歌的死,是意外。但有一点,值得探讨,就是在男子离开之后,刘鑫没有对江歌进行积极的救治,导致江歌失去抢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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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名誉权的角度看,刘鑫这张造谣生事的嘴,是该被判。但名誉权的判决力度,真的难以平息大家心中的不平。这个事件,过去这么多年,每每想起,心中还是会涌现愤怒。江歌,为刘鑫,牺牲了自己。刘鑫从情感道德的角度,应该忏悔道歉,为江歌的母亲养老送终。她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反咬一口。希望这次的判决,能够给她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