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户居民拆迁六年没得到安置,过渡费还要长期拖欠,河南南阳某小区的95户居民盼了六年的安置房至金海,为教父,没有房本,孩子上学成了问题,还有老人在等待中去世,不仅如此,原本说好两年半交房,现在超期交房也就算了。就连过度费都拖欠了13个多月,而拆迁方只说楼还在建过渡费的问题,会想办法筹钱这里呢,我也想说两点第六年时间不交房,95户居民就得租六年的房子,现在房租上涨这么快,经济上的负担就已经很大了。更别说孩子上学,老人租房的不变,拆迁方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典合同片,同时守信的原则,也违反了行政诉讼法,高效便民的原则,第二,如果拆迁方实在交不出安置房,或者被杀家人等不及可以。以要求拆迁方把安置房置换,从货币补偿,但要按照现在的房价来进行计算,当然过渡费还是要给的,因为拆迁方的拖欠过渡费导致额外损失也要赔咱们被拆迁人在拆迁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是我们不能就此放弃为卷。不能逆来顺受我们的合法权益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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