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发文,下达我市2021年409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其中,市中心城区1276套。

据了解,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要重点改造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50户以上的集中成片棚户区,并明确了个6个严禁,即: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外)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

在本次省级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工作计划中,除开工目标外,还明确了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6135套,其中,市中心城区3838套(含柴桑区585套)。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要求,各地要确保土地及时供应,确保今年新增任务及时开工;配套资金要到位,确保在建项目资金需求。8月底前,2021年度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就地建设的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2019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20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在2021年8月底前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