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老师又又又被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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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的最新报道,罗永浩于4月12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再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京01执495号,执行标的为1016万元。#普法进行时#

对此,罗永浩工作室的微博@交个朋友直播间 回应称:“这是经营手机业务时的公司债务,还有很多处理中的案子陆续进行中。我们会按照法律程序妥善处理。同时,罗永浩老师正在努力挣钱,正在陆续和积极地替公司偿还相关债务,请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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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律说法:生效判决必须执行,强制执行程序是对债权人的法律保障

强制执行是一个诉讼程序,只要法院判决生效了,没有按照判决支付款项,胜诉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个民事案件从起诉到判决再到执行,起码要几个月的时间,从公开的案件案号来看,这起执行案件极可能是去年或者更早起诉的。

罗永浩欠下的巨额债务现在还没还完,不管他现在有钱没钱,对方起诉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而且人家也要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自身权益,相信即便是罗永浩本人也早已对此习以为常了。

申请强制执行以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先要求罗永浩报告财产,暂时没钱或者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或者和对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实在没钱没财产,可能会中止执行,但一旦具备执行条件,就要执行。

有了这个程序,对于债权人是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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