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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日起
招远交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
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
和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这是我市发生的两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极易造成伤亡
而且头部最容易受伤
01
02
自2020年4月份起
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范围内
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由于电动车与摩托车与摩托车对驾驶人和保护性差,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伤亡,而且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戴头盔与不戴头盔的差别
未佩戴头盔——造成死亡事故
佩戴了头盔——仅头皮擦伤
未佩戴&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左侧未戴头盔重伤
右侧戴头盔安全
在我市
很多市民已经养成了骑行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但还有许多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
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在接送学生的家长中
也存在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
和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
有的家长自己保护好了
孩子........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
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
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
可以附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
骑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最重要
招远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别再任性了
去上班也好
接送孩子也好
骑行电动自行车
一是要佩戴安全头盔
二是不能违法载人
否则
招远交警会就地劝返您
对于劝导后仍存在不戴安全头盔
不按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
或存在不服从劝导
与执法民警纠缠等恶劣情节的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来源:招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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