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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日起

招远交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

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

和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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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市发生的两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极易造成伤亡

而且头部最容易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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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骑电动自行车注意!交警开始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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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骑电动自行车注意!交警开始行动了!

自2020年4月份起

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范围内

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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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由于电动车与摩托车与摩托车对驾驶人和保护性差,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伤亡,而且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戴头盔与不戴头盔的差别

未佩戴头盔——造成死亡事故

佩戴了头盔——仅头皮擦伤

未佩戴&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左侧未戴头盔重伤

右侧戴头盔安全

在我市

很多市民已经养成了骑行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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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有许多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

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在接送学生的家长中

也存在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

和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

有的家长自己保护好了

孩子........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

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

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

可以附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

骑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最重要

招远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别再任性了

去上班也好

接送孩子也好

骑行电动自行车

一是要佩戴安全头盔

二是不能违法载人

否则

招远交警会就地劝返您

对于劝导后仍存在不戴安全头盔

不按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

或存在不服从劝导

与执法民警纠缠等恶劣情节的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来源:招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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