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面临拆迁时,作为普通的老百姓都会感到非常的高兴。我们谈论最多的一定是补偿问题。这是我们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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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来说,拆迁补偿款不仅仅是补偿,更是对我们未来生活的保障。

但是在征地拆迁中,不少的被征收人都稀里糊涂,只知道补偿太低了。邻居都是补偿上百万,轮到自己,十万八万打发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一、是否有遗漏补偿项目

根据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市县级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和奖励。

给予的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农村村民住宅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等。

对于我们来说,最起码补偿项目不能遗漏。这是最基本的。

二、没有将院落纳入到补偿范围内

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院落在补偿的范围内。那么,此时被征收人可能就会以院落不在补偿范围为由对被征收人不予补偿。少了院落的补偿,那么被征收人最终的补偿自然就会很低了。

三、评估方式不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

四、没有考虑房屋价值因素

根据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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