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2日,江西赣州会昌县的李女士无意点开个人所得税APP发现,她的名下多了一家单位,多了一份收入。此前,她对这一切毫不知情。随后,李女士打听到,从2010年开始,当地一家保险公司一直在用自己的证件开具保单。就此事,李女士向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举报后,涉事公司和个人均已被处罚。但是这些来,自己被冒用的证件涉及多少金额,李女士至今仍未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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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多了一家单位

多了一份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

2020年2月12日,李女士无意点开个人所得税APP发现,她的名下多了一家单位,多了一份收入。

“除了所在单位正常申报的工资收入和个税外,这个保险公司赣州市中心支公司也在用她的名字和身份信息申报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和个税税额。” 名下多出来一家公司让李女士感到意外。她随即查询账单发现,2019年,其名下有10笔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共计29715.49元,申报单位都为该保险公司。李女士表示,由于她是2019年12月下载的个税APP,2019年以前的账单,没有显示。

李女士称,她是赣州市会昌县某事业单位职工,专做路桥工程。自2003年参加工作以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从未改变。期间,并未与其他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看到“人寿、保险”四个字,让她想起来,2009年,她确曾在会昌县的一家保险公司打过零工,为期两个月。

李女士说,2009年,她办理了相关手续,可以不在单位上班。当年4月,因为偶然的机会,她到该保险公司会昌县支公司打零工,“工作内容是整理客户资料、派送优惠卡券等杂事”。2009年6月底,因为“资料整理的事情差不多了”,李女士就离开了该公司。

打零工期间,李女士随该公司其他员工一起考取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对此,李女士表示,考证的目的是想多一个选择,正好在那里帮忙,就去考了。李女士离开该公司的时侯,资格证没有还没有发放。

数月后,李女士听说证件下来了,就去公司拿,却遭遇了各种推脱。“他们就说上级要查一下他们持证率,过几天再给你。又说管理证件的科长下乡了,出差了……就各种借口就压着不给我。”李女士说,因为自己是做工程项目的,很多时候工作不在本地,几次拿不到,她就没有再理会。

直到2020年初,李女士点开个税APP,才又想起这件事情。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被冒用多年

“除了2009年做零工领取应得的劳务报酬外,我未与这家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订立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代理销售任何保险产品赚取佣金。”李女士说,她怀疑自己的身份被冒用了。

2020年2月13日,她辗转打听到,自己未领取的资格证在一个名叫饶卫洪的人手里。饶卫洪时任该保险公司会昌支公司经理。“县城的圈子就那么大,一打听就打听到了。”李女士说,联系饶卫洪后,通过多次交流,了解到“实情”。

二人聊天记录显示,饶卫洪向李女士解释称,其所在的会昌支公司于2010年组建,2012年开业。其时,李女士的资格证在该保险公司会昌县支公司。“会昌支公司组建的时侯,公司员工没这么多证,所以就到寿险拿了李女士的证用。”饶卫洪对李女士称,2010年起,李女士的证件就在会昌支公司,为公司使用。至于李女士个税APP为何显示纳税单位为赣州中心支公司,饶卫洪解释说,所有县级公司做的业务,都由市公司缴纳税款。

至此,事情水落石出。李女士明白了,自己的证件先是被“扣留”在会昌县支公司,又被会昌支公司注册使用,由赣州中心支公司交税。

就此事,二人几经协商。李女士提出4条要求,一是归还证件;二是注销工号,不能再用她的名义办理业务;三是凡用过李女士证件的公司出具免责声明,盖上单位公章,若发生保单纠纷或其他纠纷,业务员和公司去处理,一切与其无关;四是由于李女士未得到过任何营销佣金或其他收入,该保险公司所做所为严重影响其个人名誉,要求给予适当精神损害赔偿。

李女士说,饶卫洪曾提出,以“证件挂靠费”方式“私了”。“费用按每月300元计算,赔偿我3.6万元,后来又加至5万元。”李女士表示,她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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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被处罚

冒用者被免职且被罚款

二人协商未果,2020年3月底,李女士就此事反映到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

2020年4月,会昌支公司向李女士致歉,并出具了一份致歉信和一份免责声明。声明显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不承担保险业务项下的保险责任。因此,我公司特向您声明,饶卫洪使用您资格证代理的保险业务若保险期内发生任何保险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与您无关。“

2020年6月,李女士收到“赣州银保监分局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

意见书显示,经核查,赣州中心支公司已于2020年2月18日在系统中注销了李女士的工号及执业登记。2020年3月23日免去饶卫洪会昌支公司经理职务。

经查询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李女士的证书先后由会昌支公司申请执业登记3次,登记公司均为赣州市中心支公司。其中,2011年3月24日第一次被登记,2013年8月15日到期注销;2013年第二次被登记,系统未显示登记日期,2018年8月2日到期注销;于2018年10月9日第三次被登记,2020年2月18日赣州市中心支公司注销该执业登记,执业证状态为无效。

赣州银保监分局表示,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及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设置,同一人员不能同时被两家公司进行执业登记。经排查,除会昌支公司外,李女士的证书未被其他保险公司登记使用。

赣州银保监分局还表示,对查实的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在中国银保监会官网上,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2020第25号、26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会昌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饶卫洪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22日,赣州银保监分局对会昌支公司罚款25万元;对饶卫洪予以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2020年7月9日,会昌支公司因扣留他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希望公开涉及金额,未获回复

“作为受害者和当事人,我有权知道他们盗用我的证件和名义办了多少业务,涉及多少保费和佣金,对我的权益造成多大侵害。”李女士说,就此事,她曾向赣州银保监分局和赣州市税务部门申请向其公开相关信息。

就涉及金额公开的事情,李女士说,2020年,她多次联系赣州银保监分局,对方均未给予回复。

4月13日,记者联系到赣州银保监分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未收到李女士的申请,如果李女士想要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必须本人申请,待咨询相关监管科室以后,会给予其回复”。

就此事,李女士也曾向赣州市税务机关举报。“我多次打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只告知从2019年起我名下的保险营销佣金已让该保险公司清除,但2009年至2018年这十年间涉及有多少保险佣金,我是否被多扣缴个税,税务机关没有反馈和解释。”李女士表示。

4月14日,记者联系到赣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方工作人员称,因电话不能核实记者身份,暂不方便回复。在“问政江西”网站,赣州市第一税务分局回复李女士的投诉称,该起投诉市第一税务分局已于今年(2020年)7月移交至赣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处理。回复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

就此事,记者联系赣州中心支公司、会昌支公司,对方工作人员均称对此事不知情。

“2009年至2020年,这11年来盗用我的证书到底涉及多少金额?”至今,李女士仍未得到答案。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王远 实习生尹琦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 徐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