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黑名单”公布,
22人因食品安全犯罪
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相关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此次公布的22人均因食品安全犯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此外,
我市还有21人因生产销售假药等犯罪行为,
被禁止10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短评:“终身从业禁令”强化食品监管能力
我市公布“终身从业禁令”,是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实在举措。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容不得弄虚作假、故意使坏,坑害消费者,扰乱食品市场。法律及时亮剑,不仅是对犯罪人员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一种警示。
此外,“终身从业禁令”充分体现了相关部门对食品市场,尤其是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了监管“无空当”“无缝隙”,处罚“不手软”“不姑息”。
融媒记者 | 胡颖
融媒编辑 | 胡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