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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一)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洱源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近期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罗金安,中共党员,洱源县牛街乡大同村党总支副书记,2021年4月1日20时2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颜丽雄,中共党员,洱源县三营镇永胜村委会桃树村村民,2021年4月1日20时3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三、杨树文,中共党员,洱源县委组织部工勤人员, 2021年4月3日20时3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洱源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洱源县纪检监察网

整理:微观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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